古蹟、歷建(裝飾藝術)保存修護研習營
招募學員簡章
一、目的:
為持續推廣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維護觀念,規劃以傳統匠師為對象,辦理古蹟、歷建保存及修護等相關講座,並藉由實際案例參訪及研習營之辦理,讓傳統匠師從修復成果的體驗及互動式座談中,接觸文化資產的保存及現代修復發展概念,建立科技修復師與傳統匠師合作的機制與平台,特舉辦本活動。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傳統匠師協會
三、研習日期:
100年11月01~02日
四、研習地點:
立德鹿港會館(鹿港鎮中正路588號 04-7786699)
五、招募人數、報名資格、錄取通知:
(一)招募學員人數:60名
(二)報名資格:
1.專業匠師、保存修護相關業務人員(占60%以上)
2.行政與研究人員(占30%)
3.一般民眾(以10%為限)
(三)錄取與否於10月15日 前以書面通知。
六、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月10日 止(額滿即不接受報名)。
七、報名地點:
中華民國傳統匠師協會
會址:彰化縣鹿港鎮三民路232號
電話:04-7760755 04-7762730
傳真:04-7763430
電子信箱:craft.m60755@msa.hinet.net
八、研習營課表附載於後。
九、學員無需負擔研習費用,唯研習之後必須繳交心得一篇,始能獲頒研習證書。
十、需住宿學員自付部分住宿費(每人500元)
十一、報名表格請洽中華民國傳統匠師協會索取,或逕由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http://login.hach.tw、中華民國傳統匠師協會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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