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彰化市「古蹟彰化.舊城小吃大」導覽解說人員
培訓暨認證簡章
壹、主旨
近年來,在政府觀光政策的落實下,觀光旅遊發展趨勢日漸明顯,如何打造優質「觀光旅遊地」品牌成為重要的規劃方向。彰化巿是台灣中部第二大城,全巿總面積 65.69 平方公里,人口近 24 萬,共有 73 個里。境內人文薈萃、文化豐饒,地方飲食傳承更引人入勝,將成為台灣未來相當具有旅遊潛力的「綠寶石」。本計畫即為因應國民旅遊風潮日趨普遍、開放陸客來台與自由行觀光政策實施及爭取外國人士來台旅遊等重點發展政策,著手「專業觀光導覽解說人才之培訓」以作為發展在地觀光之基石,塑造「友善」、「親切」的旅遊互動模式,並朝向「健康、快樂、福、好彰化」的整體旅遊環境邁進。
貳、計畫目的
依據「彰化縣觀光導覽解說員認證作業要點」執行本計畫,期望透過導覽解說的工作落實,整合現有觀光資源,以「知性融合感性」的解說技巧,真誠詮釋地方文化,盡心盡力扮演好觀光旅遊的推手,並將彰化市的「古蹟景點、文化傳承、難忘小吃、體面特產」等,深植於遊客的心中,讓遊客品嚐其中、回味其中。
參、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巿公所
承辦單位:明道大學
協辦單位:彰化縣成功營區綠色環境學習營地
肆、活動實施辦法
本計畫採教育訓練研習課程,以對推動彰化市觀光產業有興趣之民眾為對象皆可參加,主要目的在提升彰化市及中台灣地區「觀光旅遊導覽解說專業人才」之行銷技巧,藉增加其對在地特色的認識與了解,共同推動彰化市觀光產業的發展。課程結束後並辦理解說認證甄試,取得認證合格者,得由本所安排參與本巿觀光產業、行銷推廣活動等的導覽解說服務工作。
伍、招募對象及辦法
1.曾接受過相關導覽解說培訓基礎課程者(累積上課時數達 12小時以上,須檢附書面證明)。設籍在彰化縣境內(其他外縣市民眾亦可報名)之民眾或機關團體、民間社團等有優先培訓資格;另曾在學期間修讀過至少 2 門相關課程,能出示證明文件者,亦可參加本活動。(詳報名表)
2.具服務熱忱、活力且有意願擔任導覽解說服務工作者,在參與認證後,亦志願支援彰化市公所舉辦之活動,期間並擔任導覽解說人員者。
一、研習日期:預定於 201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2 年 2月 18 日
(每週六、日,上午 9 點至下午 5 點 )
第一階段100年12月17(六)、18日(日)
第二階段100年12月24(六)、25日(日)
第三階段101年01月07(六)、08日(日)
第四階段101年02月04(六)、05日(日)戶外課程
第五階段101年02月18(六)導覽解說人員認證
(以上日期及課程規劃,依說明會規定內容為準)
二、課程設計:
課程分類/時數
| |
地方諺語與古蹟巡禮
|
3
|
常民文化與宗教體驗
|
3
|
自我潛力發掘與角色扮演
|
6
|
觀光行銷與導遊魅力
|
3
|
特色小吃介紹與伴手禮行銷技巧
|
6
|
環境認識與遊戲設計
|
6
|
遊程規劃與設計操作
|
6
|
大陸遊客接待技巧與消費者心理學
|
3
|
三、研習地點:彰化縣成功營區綠色環境學習營地 (彰化市公園路一段
409號)
四、課程內容:課程 36 小時及戶外解說訓練 12 小時,合計 48 小時。
五、報名日期與資格審核:即日起至 12月8日止,錄取通過名單將於
12月10日在彰化市公所官方網站上公告,不
另行通知。
六、招收名額:共計 45 名(額滿為止)、認證名額計30名。
七、保證金費用:請錄取學員於報到當日現場繳納保證金1000元/每人。
(完成培訓修課時數,即會退還保證金)
八、報名方式:採「E-mail 報名」及「傳真報名」兩種方式為主,為
避免重複報名,請選擇一種報名方式即可。
八、報名方式:採「E-mail 報名」及「傳真報名」兩種方式為主,為
避免重複報名,請選擇一種報名方式即可。
(一)E-mail 報名:
1.請至彰化市公所 http://www.changhua.gov.tw 下載報名簡
章,填寫完畢後 e-mail 回覆報名單位並確認。
2.為提升環保及民眾報名之便利性,請多利用「E-mail 報名」方
式進行。
(二)傳真報名:
1.請填寫簡章附件報名表,並傳真至明道大學休閒保健學系
(Fax:04-8877713), 傳真後請來電(04-8876660 轉 7911)
確認是否傳真成功。
2.傳真報名者需填妥報名表各項資料及黏貼照片、身分證影本,
填寫不完全者視同報名失敗。
(三)聯絡方式:
1.彰化市公所,周世明技士,Tel:04-7222141轉2503、Fax:
04-7287702、E-mail:bigjoue@gmail.com
2.明道大學,黃淑娥助理教授,Tel:0912369677、Fax:04-8877713、
E-mail:gardensuo@gmail.com
3.明道大學,劉芷菱助理,Tel:0918437307
陸、注意事項
一、報名者需年滿 18 歲以上,且能實際支援參與本所舉辦各項觀光產業
活動、導覽解說等服務工作,作為資格審查之條件。
二、課程係免收報名費,報名者參加本所辦理之活動,應遵守一切該計畫
施行辦法,若活動期間有脫隊或單獨行動者,本所將不負責報名者的
安全問題。
三、參加研習課程期間,請假超過6小時者,恕不退還保證金。
四、研習課程達規定時數者,即可參與認證資格甄試。
五、參與本培訓課程之導覽人員之報名錄取審核條件,將依照個人資歷、
日後參與彰化市導覽解說服務意願及具備服務熱忱等,由於名額有
限,如參與人數與效果卓越,將於次年陸續辦理之。
六、本計畫係培訓具備服務彰化市推動觀光產業之專業導覽解說人員為目
標,參加培訓人員名額計45名,其中通過認證並取得認證資格名額計
30名,凡參加培訓之學員皆可申請學習時數證明與結業證書;另外,
取得認證之學員除頒發結業及認證合格書等,本所將致贈導覽解說人
員服裝,並成為日後成立社團法人之當然學員。
柒、「古蹟彰化.舊城小吃大」導覽解說人員認證及服務辦法
一、認證考試辦法:
(一)參加本計畫規定並修習課程完畢者,即可參加認證甄試之資格。
(二)認證考試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基本能力測試」,包括筆
試與口試,於課程結束後之假日舉行。筆試題庫由本所聘請學
者、專家命題,口試為現場解說由評審委員評分;第二階段為
「導覽服務學習」,通過「基本能力測試」合格者,需完成現地導
覽解說學習訓練,並經本所考核評量通過後,符合本所相關規定
者,由本所核發認證合格證書,方成為「彰化市觀光產業導覽解
說員」。
(三)本次認證名額計30名,認證資格由認證委員評分為依據,
取得認證證書之後每位學員皆致贈導覽解說人員服裝。
(四)通過認證合格之導覽解說員,每人在該年度或次年度須為本所義
務服務至少36小時以上的時數。
二、導覽服務實習方式與辦法:
(一)通過認證考試第一階段者,而未參與第二階段導覽服務學習者,
則視同未通過本次導覽培訓暨認證。
(二)進行該年度或次年度「導覽服務志工」期間,本所不支付酬勞。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