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9日 星期四

古蹟保存修護研習營

蹟、歷建(裝飾藝術)保存修護研習營

招募學員簡章

一、目的:

為持續推廣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維護觀念,規劃以傳統匠師為對象,辦理古蹟、歷建保存及修護等相關講座,並藉由實際案例參訪及研習營之辦理,讓傳統匠師從修復成果的體驗及互動式座談中,接觸文化資產的保存及現代修復發展概念,建立科技修復師與傳統匠師合作的機制與平台,特舉辦本活動。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傳統匠師協會

三、研習日期:

1001101~02

四、研習地點:

立德鹿港會館(鹿港鎮中正路588   04-7786699

五、招募人數、報名資格、錄取通知:

(一)招募學員人數:60

(二)報名資格:

1.專業匠師、保存修護相關業務人員(占60%以上)

2.行政與研究人員(占30%

3.一般民眾(以10%為限)

    (三)錄取與否於1015日 前以書面通知。

六、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10日 止(額滿即不接受報名)。

七、報名地點:

中華民國傳統匠師協會

會址:彰化縣鹿港鎮三民路232


電話:04-7760755  04-7762730

傳真:04-7763430

電子信箱:craft.m60755@msa.hinet.net

八、研習營課表附載於後。

九、學員無需負擔研習費用,唯研習之後必須繳交心得一篇,始能獲頒研習證書。

十、需住宿學員自付部分住宿費(每人500元)

十一、報名表格請洽中華民國傳統匠師協會索取,或逕由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http://login.hach.tw中華民國傳統匠師協會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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