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4日 星期四

古蹟修護的思維 以鹿港龍山寺為例

古蹟修護的思維  以鹿港龍山寺為例


鹿港龍山寺夜景(陳仕賢攝)

古蹟修護的思維—以鹿港龍山寺為例

  從事建築史研究,若遇上年代判斷時,可從建築的風格著手。以鹿港龍山寺為例,山門、五門殿、戲台及正殿,為道光年間重修時的建築風格,應屬第一級古蹟的範圍,拜殿為咸豐年間的建築形式,為第二級古蹟的條件,後殿建築於日治時期重修,應為第三級古蹟,兩廂廊於民國67年重修,非屬古蹟建築,有此概念後,面對龍山寺修護工程時,應有不同的修護思維與方式。

  台灣古蹟修護的目的,實為保存原有的古風貌,而修護的大原則是「保存」,保存的工作,一為鑑定古風貌,對於被破壞或修改者,儘可能恢復舊觀,二為保存現狀,對現狀良好者,應以現代的方法保護,使其不受自然與人為的破壞。

  目前龍山寺彩繪的保存,是最具爭議的工程,龍山寺現況的彩繪為民國47年至53年由郭新林匠師繪製。彩繪的目的在於保護木材,進而美化廟宇建築。龍山寺正殿及戲台彩繪尚保存完善,應加以保護,而五門殿與拜殿的彩繪,因受日照而受損,應可考慮重新施彩,以保護木材材質。目前彩繪修護工程,將待硬體工程完成後,再由內政部專案處理。

  921地震發生後,龍山寺建築結構受損,政府為進行緊急搶修龍山寺,上網徵選設計監造單位,由符宏仁建築師事務所獲選,並於民國89年2月開始著手進行檢測、設計、審查及修正等作業,原本由政府以三千萬的預算做緊急加固、部份修繕的方式處理,經地方文史工作者及民眾的反應,變更為全面修護,建築師的書圖也隨之調整,工程費用由原本的三千萬元增至一億五千萬。爾後,建築師所提出的修護書圖,將採原位懸吊正殿屋脊的方式修繕,經東海大學建築學者洪文雄反對,幾經開會協調,最後同意以洪文雄所提出的落架方式施做。

  民國89年10月寶成國際集團蔡其瑞、蔡其建昆仲以回饋家鄉之心願,出資修護龍山寺的主體工程,並成立鹿港龍山寺修復工程委員會,延聘專家學者參與修護工程,為台灣古蹟修護第一個由民間企業出資的個案。

  分析龍山寺的史料,自道光以來,有五次大規模的重修,分別為道光11年(1831年)、咸豐2至8年(1852-1858年)、昭和13年(1938年)、民國75年至79年、民國88年九二一地震受損重修等。道光11年由地方士紳發起重修,奠定今日龍山寺之規模。咸豐年間的重修,起因道光28年彰化地區的地震,使龍山寺進行長達6年的重修工程,此次重修由地方人士竭盡全力參與。昭和10年〈1935年〉墩仔腳地震,龍山寺於昭和11年至13年再次進行重修,並重建後殿建築。民國75年由政府主導重修工程,上述五次重修,即有三次重修起因於地震受損。

  目前台灣的古蹟修護多採「原位懸吊屋脊」的方式施工,此工法始於民國67年修護彰化孔廟時,漢寶德所提出的修護方式,當時為了保存屋脊脊飾,而「冒險」採懸吊方式修護古蹟。民國75年鹿港龍山寺修繕正殿時,更換正殿正脊,亦採懸吊屋脊的施工方式,事實上,此做法違反屋頂施做的工序,造成屋脊斷面產生裂痕而導致滲水,龍山寺在九二一地震時,更造成屋脊斷落。今日台灣的古蹟修護(如新港奉天宮、北埔慈天宮等),不論是否保存屋脊脊飾,卻以「懸吊屋脊」的方式設計施工,如此,將造成台灣古蹟修護的浩劫。

  台灣傳統建築以福州杉為主要木材,古蹟修護需使用大量的木材,而今最大的弊病為木材的品質不佳,導致木料腐朽,彩繪層遭受破壞,結構也因而受損。目前大陸的福州原始林木都受管制,無法取得,台灣古蹟修護多使用二代林為材料來源,木材在採伐後,需經數年的自然陰乾,木材才趨於穩定。此次龍山寺的修護便在經費充裕的情形下,以廠商的施工法及施工技術為優先考量,採取合理標之方式發包予廠商施做,並組織龍山寺修護工程委員會執行修護工程。



鹿港龍山寺拆瓦工程(陳仕賢攝)

  鹿港龍山寺的石材於民國70年代修護時,規劃單位曾引進一種英國的石材防護塗料—丙醯酸樹脂,塗於石材表面,造成現在龍山寺的石材正迅速的風化,探討其原因,此石材防護塗料第一次引用於台灣的古蹟修護,適不適合泉州石及觀音石的防護,在台灣並未做保存科學的實驗。另外,施工不當也是造成石材損害的一項因素,當時並未依照每一平方公分所需使用的劑量噴塗,而底塗與面塗的施工時序亦未依規定施做,上述的種種環節皆造成古蹟更大的損壞。

  古蹟是有生命的,如同人一樣會生、老、病、死,古蹟的修護是為了讓建築物能夠延長它的壽命,並以現代的保存科學的方法,使其不受自然環境的破壞。目前台灣古蹟保存的觀念及技術仍在建構中,修護古蹟需要的是大家的智慧,共同集思廣義,而非相互掣肘。

原來如此

最近因整理龍山寺的剪報資料,看清了一些事實,真是慘烈!

  民國90年有人利用龍山寺重修的時機,行募款之實,說要用這筆錢參與鹿港龍山寺的修護,8年了,錢還在自己的口袋裡,是中飽私囊嗎?還是選擇性地忘記這件事情,反正也沒有人會知道,呵呵呵!

  還大言不慚地說:「要等著看龍山寺修壞,再來修理修復單位....」說這種話,是人嗎?

  2006年在龍山寺大張旗鼓的說要為龍山寺敲喪鐘,舉白布條,還駡其他不參與舉白布條的人,是共犯!?

  口口聲聲說要告修護單位與文建會,為何在修護單位寄出存證信函後,自己卻沈默了,以這個邏輯,這個人也是共犯結構的成員囉!?

行筆自此,實在是罄竹難書,還有更多的事,只因我們知道太多若有人一再汙衊我們,那真的很難再忍氣吞聲了!

1 則留言:

  1. 那現在看到的龍山寺已經不是像當初建的時候的風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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